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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台简介

  山东省高校图书馆文献共享平台是由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统筹建设与管理的,旨在整合省内高校图书馆纸质馆藏资源的一个公益性文献资源共享系统,其以“资源共融、服务共享”为核心理念,通过先进技术架构实现纸质图书的馆际互借与通借通还服务。目前该平台已开通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多家省内高校图书馆纸质图书馆际互借服务,读者不需要出校门即可通过本校图书馆系统实现跨校资源“一键式”检索与借阅。

  二、借阅流程

  读者提交“委托申请”→被委托馆找书后“书刊划到”、“借出发货”→委托馆“借入接收”→读者取书、还书至委托馆→委托馆还书、发货→被委托馆接收、重新上架。

  三、使用方法

  1.取书地点在泰山图书馆的读者请登录泰山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申请,访问地址:

  http://202.194.232.137:8080/opac/search_adv.php

  2.取书地点在黄河图书馆的读者请登录黄河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申请,访问地址:

  http://opac.sdfmu.edu.cn:8080/opac/search_adv.php

  3.登录后点击“登录我的图书馆”完善手机、邮箱等个人信息,确保手机号码正确以便接收到借还书信息。

  4.在检索框输入书目信息进行书目检索,然后点击“图书馆联盟馆藏”直接进入,请确定目标图书(本校没有可借副本的图书才可以跨校借阅)→查看馆藏→下单(需登录)→跨校申请确认。

  5.下单成功后,读者可以在“我的图书馆--委托信息--图书馆联盟委托”中查看跨校委托信息。收到所借图书到馆的短信通知后,读者即可到指定地点办理借书手续。

  四、取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

  黄河图书馆:图书馆563房间 孙老师 0531-59556303

  泰山图书馆:图书馆410房间 王老师 0538-6238013

  (请携带本人校园卡)

  五、借阅规则

  1.图书为“可借”、“在馆”的状态方可委托借阅。如读者所在学校图书馆有纸质或电子馆藏,不可委托借阅。

  2.读者无预约图书权限。

  3.以“本地优先、就近优先”为原则。

  4.每位读者在借委托图书最多限2册。读者可同时委托多所合作馆馆藏,但同一种书,仅可委托一所合作馆,委托失效后,可再次进行馆际委托。

  5.委托申请有效期为2天,如在委托申请有效期内,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委托借阅的图书(如丢失、被取出阅览等),该委托申请将失效。在委托申请正式生效前,读者可取消委托申请。(委托申请生效:图书找到并已划到)

  6.委托借阅图书到馆后保留天数为7天。读者应在此限期内持本人正式校园卡到我校图书馆取书地办理图书借阅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借阅。

  7.委托图书应还日期如果在寒暑假期间内,将自动延期至委托馆开学后。

  8.每册委托图书借期30天,不续借;如超期,不收取图书滞纳金,记违约,暂停本校图书借阅及馆际图书委托权限,待还书后恢复。如逾期7天及以上,由我校图书馆进行催还;逾期30天及以上,则该委托书视为“遗失”,由我校图书馆进行催赔。

  9.委托图书遗失、损坏,暂停读者馆际委托权限,待理赔后手动恢复。理赔原则按该书馆藏地遗失赔偿政策执行。

  六、咨询方式

  黄河图书馆:图书馆563房间 孙老师 0531-59556303

  泰山图书馆:图书馆410房间 王老师 0538-623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