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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守则

 


一、入馆须知
二、图书借阅证件管理规定
三、图书借阅规则
四、报刊阅览规则
五、工具书、样本书阅览规则
六、在职研究生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规定
七、成教学生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规定
八、存包橱使用管理规定


(一)入馆须知
1、校内读者凭校园卡入馆;校外读者凭个人有效证件及介绍信与办公室联系入馆。
2、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
3、读者入馆应衣着整洁,贵重物品请自己保管好。
4、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馆内请勿大声喧哗、朗读、吹口哨、打闹。为维护公共秩序,请勿在室内闲谈。
5、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的读者,入馆后将来电接受调为震动或静音,接电话时声音要低。
6、维护环境卫生,馆内严禁随地吐痰及口香糖、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
7、爱护馆内的公物,请勿随意搬动、挪用馆内的设备及家具,损坏公物要予以赔偿,并给予处罚。
8、为防止虫、鼠害,尽量避免携带食物进馆。
9、读者所借书刊资料,经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离馆。对违章携带书刊资料出馆及毁坏图书者(如开天窗、撕页、污损等),除进行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10、  遵守馆内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图书借阅证件管理规定
1、借阅证件的办理
(1)本馆使用的图书借阅证件为《泰山医学院校园卡》。
(2)新招收录用或调入的正式教职工,凭所在部门介绍信和校园卡,免费办理读者个人信息入库登记手续。
(3)新生入校后,凭招生部门编制的花名册和校园卡,由各班统一免费办理读者个人信息入库登记手续。
(4)来校进修、培训或临时从事学校工作的人员等,凡在校时间一学期以上且已办理正式校园卡者,为其办理读者个人信息入库登记手续。
(5)外单位读者办理借阅证件见《外单位读者利用馆藏文献资源规定》。
2、 借阅证件的使用
(1)读者所持借阅证件,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现转借他人,将停止借阅2个月。
(2)借阅证件要妥善保管,严禁污损;如有遗失,应立即来馆声明挂失,否则因此而发生冒名借阅的,概由原持证人负责。
(3)本馆书刊一律凭借阅证件借阅或阅览。
3、 借阅证件的补办
因借阅证件遗失补证者,由本人到学校校园卡办公室补办;补办新证后,读者应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新的读者个人信息入库登记手续。
4、 借阅证件的停用
读者因调动、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根据其离校的时间,停止其借阅证件的使用。

(三)图书借阅规则
1、借阅权限:
(1)教学人员 :10册/人;
(2)研究生 :8册/人;
(3)学生(已获得学籍的本、专科生):6册/人[其中:文学类(I类)限借4册/人];
(4)来校进修、培训或临时从事学校工作的人员:2册/人。
2、借还期限:
(1)学生、研究生:借期两个月,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两个月。
(2)教职工:借期三个月,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三个月。
(3)来校进修、培训或临时从事学校工作的人员:各类图书借期均为一个月,到期可续借一次,续借期一个月。
3、违规处罚:
(1)超期罚款:每册0.10元/天;
(2)污损罚款:2.00元/页;
(3)丢书赔偿:工具书、图谱类按定价的10倍,文学类(I)、历史类(K)图书按定价的3倍(特殊图书视情况确定),其它类图书均按定价的5倍进行赔偿。
4、特别告知:
(1)图书借出后,须在三日后才能办理还书手续。当日或三日内还书,计算机拒绝确认。
(2)寒、暑假期间到期因闭馆不能归还的图书,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内还上,不作超期,逾后视为超期。

(四)报刊阅览规则
1、本室所藏报刊面向全校师生读者开放,实行开架阅览,概不外借。
2、读者凭借阅证(校园卡)入室、阅览。每人每次只限取一夹报纸或一册期刊。阅后,报纸归入报架,期刊对照刊名,准确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3、读者要爱护报刊,严禁撕损、圈划、批注等,违者照章处罚。
4、读者入室阅览,应将携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穿风衣、雨衣、背心、拖鞋进入本室。
5、读者要保持室内安静,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意挪动桌椅。

(五)工具书、样本书阅览规则
1、本室所藏工具书、样本书面向全校师生读者开放,实行开架阅览,概不外借。
2、读者须凭借阅证(校园卡)进入本室,在服务台领取阅览牌后方可阅览。每人每次只限取一册图书。
3、读者要爱护图书,严禁撕损、圈划、批注等,违者照章处罚。
4、读者要保持室内安静,讲究公共卫生,不得随意挪动桌椅。

(六)在职研究生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规定
经研究,对在职研究生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作如下规定:
1、在职研究生办理正式校园卡一周后,方可借阅。
2、在职研究生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同普通在校研究生。
3、在职研究生在借阅图书、阅览报刊时,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公共秩序。
4、在职研究生因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必须到图书馆办理有关手续。如发生在职研究生未办理图书手续离校者,由研究生处负责追缴其未还图书及所欠罚款。
                                                                        研究生处    财务处    图书馆

(七)成教学生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规定
经研究,对成教学生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作如下规定:
1、成教学生办理正式校园卡一周后,方可借阅。
2、成教学生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同普通在校生。
3、成教学生在借阅图书、阅览报刊时,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公共秩序。
4、成教学生因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必须到图书馆办理有关手续。如发生成教学生未办理图书手续离校者,由成教学院负责追缴其未还图书及所欠罚款。
                                                                        成教学院    财务处    图书馆

(八)存包橱使用管理规定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学生读者更好地使用存包橱,现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1、存包橱使用范围、时限:本校教职工、学生读者在图书馆借阅期间(仅限当天),可将本人携带的包具、大衣等物品存入橱内,锁具自备。待借阅完毕,读者可将所存物品及锁具带走,以便其他读者使用存包橱。
2、读者所带贵重物品如手机、现金等,请随身携带,不要放入存包橱。
3、在使用存包橱时,读者应牢记个人所用橱的准确位置,以免造成麻烦。
4、遵守社会公德,严禁读者个人长期占用存包橱、橱内乱丢垃圾及用后不关橱门等不文明现象。对出现不文明现象的个人,视其情况,分别进行口头批评、通报批评、严重者向其所在部门反映、建议给予相关行政处分。
5、因存包橱是无人看守,提请读者使用时一定锁好橱门。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与图书馆办公室或保安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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